成都怀孕保胎假规定

2014-10-09来源 : 互联网

成都怀孕保胎假规定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

这些假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必须享受的假期,单位无权剥夺;另一类是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

产假规定:

90天基本产假+母乳喂养假30天=120天(顺产标准天数)

1、 规定产假为90天,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2、 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 晚育增加产假30天(女性24岁算晚育)

4、 母乳喂养假30天

5、 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哺乳假的规定:

1、婴儿一周岁内每天1小时哺乳时间。

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喂养(包括人工喂养)。多胞胎 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2、延长满一周岁体弱婴儿喂养时间

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女职工授乳时期,但*多不超过六个月。授乳时间及在本单位授乳往返时间,应算作劳动时间。

3、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其它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按病假待遇。

产假期间福利待遇:

一 、产假领生育生活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如已参加了生育保险,根据生育保险的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医疗津贴,其所在单位**支付产假工资。生育生活津贴的标准是该年度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医疗津贴3000元。如员工所在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产假期间应当按规定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女职工应当得到的生育保险其他待遇,也应当由单位承担。

二、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六个半月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若女职工生活困难,符合本市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困难补助。

如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各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哺乳假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这期间,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可适当提高,但*高不超过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三、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可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四、产前假,工资按照八成发


标签: 怀孕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