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飘钱原来是夫妻吵架扔了11万现金

2014-05-22来源 : 互联网

涪陵区香江豪庭小区里下了一场“钞票雨”,红花花的百元大钞满漫天飞。有网友发帖称是丈夫**,妻子一气之下将*扔出十几万元,*后只找回5万元。

小区孩子捡到*都还给我了

我还是挺欣慰的”

10月20日下午4时许,涪陵区香江豪庭小区里下了一场“钞票雨”,红花花的百元大钞满漫天飞。有网友发帖称是丈夫**,妻子一气之下将*扔出十几万元,*后只找回5万元。

事实究竟如何?昨日,记者前往现场了解事情经过。

地上树上都是钞票

昨天,记者来到涪陵区香江豪庭小区。小区由四栋楼组成,商住两用,1~4楼为商业,5楼~31楼为住宅,四楼平台花园将四栋楼连在一起。

问起扔钞票的事,底层的商业门面都称不知道,记者来到四楼平台。“听说是3号楼的17层丢的,地上树上到处都是*,两口子吵架也不该甩*嘛!”家住4号楼的李婆婆称,“我没走过去,要是少了*说不清楚。”

抱着孙孙的杨婆婆也表示自己也没过去看,是保安跑过去帮忙捡的*。

保安跑来维持秩序

记者找到了当时的值班保安石春雷,“当保安快十年,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

“当时我在3号楼楼下值班,隔壁小区一个业主跑过来说,他在窗口看到我们楼上有人甩*。”石春雷说,当时自己半信半疑,但看到来人言之凿凿,便赶紧上楼到4楼平台。

“那个情景真是太壮观了,院子里到处飘着都是*,树上和对面2号楼5层的平台上都飘得有。”石春雷说,当时小区院子里有几个小孩在玩,看到从天而降的钞票,都惊呆了。石春雷一边招呼小朋友不要乱捡,一边通过对讲机将值班的几个同事全部喊过来,帮忙维持现场秩序。

原来是两口子吵架

很快,一男一女从楼上跑了下来。男的见保安帮着捡*和维持秩序,连说感谢,自己也忙着去捡*。女的黑着脸在一旁,“你不是脾气大的嘛。”虽然这么说,她也在指挥,“那边还飘了几张!”石春雷说,这两口子在保安的帮助下,花了半个小时才把*捡完。

记者找到了丢*的这家人。女主人鞠女士说起此事还是满肚子的火,“哪个喊他要惹我!”

鞠女士说,当天下午她让丈夫去银行存做生意的营业款,但丈夫头晚通宵没睡在补瞌睡,就非常不耐烦地骂了她,还把装*的袋子往地上一摔。鞠女士正在给孩子做饭,心想自己也很操劳,见丈夫这样,也气不打一处来,随手捡起地上的*袋也一甩,谁知用力过猛,装着11万块*的*袋子一下子飞出了阳台。

孩子捡到*都还了

“我也没想到怎么就甩出去了。”鞠女士说,自己跑到阳台上看的时候,*已经飘落得到处都是,有些还飘到了小区外,“小区外的,没有找到。楼下小朋友捡到的*,都还给自己了,我在楼上看到一个推着自行车的中年男子捡了几张离开了。”

“*后清点少了2.9万元。”鞠女士说。当问到后不后悔自己一时冲动造成这么大损失,鞠女士虽然嘴上说都怪丈夫,但还是流露出一些悔意。对于损失的近3万元,她不打算报警了,“好人还是占大多数,保安很危险地爬上爬下帮我们捡*;还有就是小区里的孩子,捡到的*都还给我了,我还是挺欣慰的。”鞠女士说。

捡*不还

或构成犯罪

上海和华利盛(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平称,捡*不归还,在民事上构成了不当得利。鞠女士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返还。如果对方拒不返还,则可能构成侵占罪。

王金平解释称,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遗忘物不是遗弃或者遗失物,鞠女士的*只是遗忘在某个角落,如果被人捡走拒不归还就可能构成此罪。2.9万元,已属数额较大,量刑范围为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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