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死亡时间改两天老板骗保领了17万

2014-05-21来源 : 互联网

复印、挖补、再复印——就是采用这种方法,万州一**在员工意外坠亡后,篡改员工的遗体*化证明、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上的时间,然后在员工身亡后次日跑到社保局为死亡员工办了工伤保险,*后骗取员工工伤保险金17万余元。昨日,记者从万州区**了解到,该**因犯保险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二年。

员工死亡后补买保险

2009年3月15日上午8点左右,巫山县某电站工地发生意外事故,施工工人陈先生从高处坠落,不幸滚落到山崖下,丢了性命。然而,得知员工坠崖,万州区某电力有限公司**牟某想到的是如何骗取工伤保险金。

就在陈先生去世第二天,牟某跑到万州区劳动社会**局,不仅隐瞒陈先生死亡的事实,而且还以电力公司的名义,为陈先生买了工伤保险。随后,牟某便想办法篡改陈先生的死亡时间,采取复印、挖补、再复印的方法,将陈先生遗体*化证明的死亡时间以及死亡注销户口证明的日期2009年3月15日篡改成2009年3月17日。

就这样,陈先生的死亡时间被延后两天,正好早于办理工伤保险时间**。

3年骗领17万被举报

不仅如此,牟某还找来电力公司的两名员工,为其在劳动部门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时作了假证。

2009年4月7日,电力公司就陈先生死亡一事向万州区劳动社会**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5月25日,牟某以电力公司名义向万州区劳动社会**局提出了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截至今年7月,3年多时间内,牟某一共骗取了工伤保险金高达17万余元。

7月中旬,一知情人士举报牟某骗保一事。7月23日,牟某因**保险诈骗罪被万州区公安局刑拘。据查,牟某为电力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

自愿认罪**判他缓刑

8月2日,牟某以电力公司的名义退还了骗取的17万余元的工伤保险金。9月26日,万州区检察院以保险诈骗罪将电力公司、牟某提起公诉。庭审中,电力公司、牟某对检方的指控均无异议。

**审理认为,电力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而牟某作为单位负责人,也应以保险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牟某当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电力公司积极退赃,可以从轻处罚。日前,万州区**一审判决,电力公司犯保险诈骗罪,判处罚金2万元(已缴纳);牟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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