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布《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草案),草案规定,半日制幼儿园和不提供餐点的全日制幼儿园一般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提供餐点的全日制幼儿园一般每班配备3名专任教师(或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寄宿制幼儿园一般每班配备3名专任教师和2名保育员。记者调查发现,我市幼儿园此前已按此标准执行。
草案称,幼儿园小班的班级规模应在20至25人,拟设2名专任教师,使得师生比达到1比10至1比12.5的标准;大班的班级规模应在30至35人,师生比要达到1比15至1比17.5的标准。同时规定了园长、保育员等配备数量。3至5个班(含3个班以下)的幼儿园,拟设园长1名,而6至9个班的幼儿园拟增设副园长1名;10个班以上的可再酌情增设副园长。收托150名幼儿的全日制幼儿园至少设1名专职医务**人员,寄宿制幼儿园一般配2**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