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我市召开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以下简称“全国民族运动会”)筹备工作会,明确金牌奖励标准由上届的12万增至20万元,并与12个区县和高校签订参赛“军令状”。
我市将组团参加第十届全国民族运动会
全国民族运动会是4年一次的民族体育大考。第十届全国民族运动会将于2015年8月在内蒙古自治区举行。
为确保我市运动员在比赛中取得较好成果,昨日,筹备工作会从参赛项目、传统体育基地建设、参赛队伍组建及经费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根据前期选拔调研结果,我市拟组团参加珍珠球、木球、蹴球、龙舟、射弩、陀螺、高脚竞速、板鞋竞速、少数民族武术、独竹漂、秋千、押加、民族式摔跤、民族健身操等14个项目的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