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走便民利民风 退票费标准将下调

2011-09-16来源 : 互联网

来自***的消息称,为进一步提高铁路客运服务质量,将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新举措。自9月25日起,旅客*车票退票费标准下调。开车前,退票费由原来按每张车票面额的20%计收下调为按5%计收。此外,9月30日前,全国动车组列车将分步实行互联网售票。

多少年不变的退票费标准一夜间大踏步下调,不能不说是个**,以至于多数人的**反应是“不可能吧”。直到更多媒体陆续发布,大家才觉得这个可以信。***之所以长期被称为“铁老大”,固然是由于铁路的客货运能力和效率令其他交通运输工具望尘莫及,更来自其运营方与监管者集于一身的强势地位所带来的说一**、予取予夺的作风和姿态。按票额20%计收的退票费标准,当年便是铁老大一手推出;既未经公开听证决策,旅客更是无从置喙。尽管多年来各界对于这一计费标准的质疑不绝于耳,铁老大却始终鲜有回应,“我自岿然不动”,如之奈何?

说到底,我国铁路行业,***既当运动员又是裁判者的双重角色,是计划经济时代遗留形成的,绝非朝夕可改。然而既已进入市场经济时代,无论是作为运营机构还是行政部委,**任何一项收费名目,理应向消费者公示收费的理由、制订的标准依据及用途去向等,*终的结果应是一个各利益相关方充分协商的产物,并得到各方共同认可。

正如银行向储户收取密码重置费、电信企业向用户收取座机月租费,问题不在于退票费是按票额20%计收还是按5%计收,而在于这一收费依据何在、旅客退票给铁路部门带来的影响究竟多大、经年累月收取的*额退票费都用于何处。如果确有需要收取一定费用,能否通过价格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旅客意见,在此基础上制定出一个合理有度的计收标准?否则,既然计收标准的升降全由***自行拿捏,难保时过境迁之后,退票费仍有节节回升甚至再创新高之虞。

还有,***对于退票费按5%计收的新规仅限定在开车前,那么开车后一定时间内呢?是拒不接受退票还是仍按20%的原标准计收?似乎是语焉不详。可以想象,实际操作中,这方面的含糊空间会给铁路部门和旅客双方带来很大的争议空间。本着权责对等的原则,既然目**车因故晚点延误,铁路部门对旅客既不退还票款也不给予任何赔偿;那么也应当允许旅客在因故错过车次的1-2个小时内办理退票并沿用新规。

至于“千呼万唤始出来”的互联网售票,不少网友“先行先试”后发现,“网购”*车票方便快捷的同时,系统也存在“注册激活邮件收不到”、“付款时间15分钟太短”、“付款屡次不成功”等问题。作为一种新兴的售票方式,初期存在问题或者瑕疵很正常,本不应过分苛求。但考虑到“高铁大跃进”欲速则不达的殷鉴未远,***还应重视听取各方反馈,在网上售票正式上线前尽力修补漏洞、完善细节;民谚有云“磨刀不误砍柴功”,切不可有多干快上、急于国庆前献礼的焦躁。否则,献礼变献丑事小,便民利民举措异化成对民众的又一轮折腾,经历过“7.23”动车组事故惊魂的老百姓可不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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