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成都行政审批处
办理时间:4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6924828、86924829
办理地址: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窗口(草市街2号)
办理条件:(一)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达到国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标准;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有健全完善的药品质量**制度,能**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
(三)管理规范,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供药账、票、货相符。连锁公司门店供药由公司统一配送,非连锁零售药店供药符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
(四)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并经****监督检查合格;
(五)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及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
(六)配有1名以上执业药师、药师(或药士),能**营业时间内有一名以上药师(或药士)在岗。营业人员持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和劳动**部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
(七)营业场所整洁卫生,配有满足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需要的计算机等设备。六城区及其他区(市)县**所在地零售药店营业面积不得低于100平方米,其余的零售药店不得低于40平方米。
(八)两年内无药品监督和****的违规处罚和不良记录,无重大药品质量事故,人力资源和社会**行政部门取消**零售药店资格后满两年;
(九)员工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办理程序:**步:人力资源和社会**行政部门通过市政务中心电子广告牌、成都市网上政务大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信息网向社会公告。
第二步:市政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窗口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经药监部门鉴章的申报材料。
第二步: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组织医保经办机构对申报的零售药店进行现场考核。
第三步: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按照《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零售药店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现场考核情况,确定基本医疗保险**零售药店名单。
第四步:申请人在40个工作日后,到市政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或资格证书。
第五步:医保经办机构与取得**资格的零售药店签订服务协议并联网。
申请材料:申请基本医疗保险**零售药店要提供以下材料(除有特别注明外,其他资料均一式二份):
1、《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零售药店申请书》;(一式五份,其中药监局留存一份。);
2、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4、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的职称、执业证件复印件;
5、本店所处的地理位置简图(一式一份);
6、员工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7、人力资源和社会**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事表格:1.成都市医疗保险**零售药店信息管理备案表
2.新**零售药店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