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毒地事件未了 深交所三问诺普信

2016-06-21来源 : 互联网

常州“毒地事件”尚未有*终定论,试图公告撇清污染问题的诺普信4月20日还是接到了监管层的关注函。

4月17日,有媒体报道称“江苏常州外国语学校近500学生身体异常,有的罹患淋巴癌、白血病”,家长把问题指向了学校北邻的一片工地,该地块上原来是三家化工厂,其中*大的一家是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常隆化工”),常隆化工是诺普信的参股公司,参股比例为35%。

深交所关注函称,监管层对上述问题高度关注。

“常隆化工是否可能因报道事项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各方尤其是监管层关注的**个焦点。如可能承担赔偿责任,关注函要求上市公司说明该事项对诺普信2016年经营业绩的影响并提示相关风险。

按照常州官方及诺普信4月19日公告,“毒地事件”中所提及的学校及周边实际并未存在污染问题。

据了解,环保部、江苏省**正在进行进一步调查,目前尚未有***论。

深交所关注函还问及诺普信为常隆化工提供的担保事情。根据诺普信2015年年报,截至报告期末诺普信为常隆化工提供的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金额为8.97亿元。关注函要求诺普信说明截至目前上述担保是否履行完毕,报道事项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并提示相关风险。

目前,另一上市公司江山股份正在重组停牌中。深交所亦关注到这一问题,关注函称,2016年3月29日,诺普信公告拟以持有的常隆化工35%的股权及常隆农化35%的股权认购江山股份发行的股份,监管层要求说明该交易或将受到的影响。

从以往案例来看,诺普信卷入污染赔偿并不是**次,而且直接导致了诺普信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遭否。

***2015年4月披露的“关于不予核准诺普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显示,2012年1月至2013年2月,常隆化工子公司——常隆农化等6家企业将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给***废物处理资质的主体排放于河道中,导致水体严重污染,造成环境损害。2014年8月4日,泰州市环保联合会向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提起公益诉讼,起诉被告常隆农化等6家企业环境污染。依据江苏省**人民**2014年12月作出的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诺普信按对常隆农化57.75%的权益比例计提或有负债并减少2014年度净利润470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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