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女生杀死女儿 潜逃五年终落网

2016-03-27来源 : 互联网

初中女生杀死女婴,而且这个还是自己亲生的孩子。不知道大家听到这则新闻的时候,是**可悲还是可恨呢?一个初中女生因偷尝进过,剩下女儿,随后将女儿杀死。并潜逃长达五年之久。*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天网恢恢,虽然案件也结了。但是,想必大家对于这个事件还是很好奇的吧。初中女生杀死女儿的事,到底怎样呢?来看看事件的前因后果吧。

罪孽:少女勒死亲生女

2006年暑假的一次郊游中,在宿迁某乡镇中学读初三的张筱琳与同校男生宋超互生爱慕。不久,二人偷尝了禁果。

事后,张筱琳既惊又怕,谁知,怕事来事,张筱琳小腹渐渐地隆起,她还认为是长胖了。直到2007年4月份,妊娠前的剧烈反应,呕吐、腹痛,她还认为是食物中毒,拉肚子,到校医务室要了止痛药回宿舍服用。

2007年4月18日下午,张筱琳腹痛难忍,遂向班主任魏老师请假,回到借住在魏老师家的房内休息。不久,生下一个女婴。张筱琳惊惶失措,怕别人听到婴儿的哭声,慌忙对婴儿采取捂鼻、堵嘴、用毛巾勒婴儿颈部等办法,结果导致婴儿窒息死亡。事后,她将房间里的血迹用水冲掉,并将婴儿尸体装进编织袋,扔在魏老师家院内的阴沟里,然后用一扇门板掩盖住。

逃亡:一路讨饭到安徽

事隔一周,魏老师在阴沟里发现了死婴,当即报案。经张筱琳的同学辨认,死婴颈部勒着的一条黄毛巾是张筱琳的。DNA检验显示,死婴的基因与张筱琳基因相同。在证据面前,张筱琳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因张筱琳是学生,身体又虚弱没有康复,公安机关对其采取了监视居住的刑事措施。谁知,案发3天后,当公安机关传唤张筱琳时,她已逃得无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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