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蚊香均有毒!应节制使用

2016-01-08来源 : 互联网

26日,北京市消协公布了30种蚊香产品比较试验结果,有3种盘式蚊香和2种电热蚊香液未达标。市消协提醒,没有一种蚊香对人体是**无毒的,使用应有节制。

市消协近期从商店、超市随机购买了30种蚊香开展试验。经检测,其中有25种所检项目全部符合国家标准。

市消协建议消费者节制使用蚊香类产品,能不用时尽量不用。婴幼儿大脑尚未发育完善,有婴幼儿或孕妇的家庭不应使用蚊香等杀虫剂。另外,不要贪图便宜在游商、摊贩等不**渠道购买。

■ 比较试验结果

“蚊敌”牌无烟黑蚊香

存在问题:连续燃烧时间不够等

河北蠡县冀蠡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蚊敌”牌5双盘无烟黑蚊香样品,连续燃点时间明示为9小时,实测为5小时10分钟,还被发现标志不全,未达国家标准要求;明示有效成分是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实测是四氟甲醚菊酯,严重误导消费者。

“安速”牌电热蚊香液

存在问题:药液耗尽时间未达明示值

天津阿斯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的“安速”牌净含量42毫升电热蚊香液样品明示使用时间720小时,但实际使用672小时药液就已耗尽。

“全**”电热蚊香液、“春蛙”蚊香

存在问题:有效成分含量低于明示值

江苏庄臣同大有限公司的“全**”牌45毫升×2瓶电热蚊香液、安徽正峰日化有限公司的“春蛙”牌10单盘装蚊香,有效成分含量低于明示值。

“金童”牌无烟蚊香

存在问题:未检出有效成分

晋江金童蚊香制品有限公司的“金童”牌净含量为175克5双盘无烟蚊香,明示有效成分是Es-生物烯丙菊酯,实测是氯氟醚菊酯,未检出有效成分,厂家称用错包装。

标签: 保健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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