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兼职是真的吗?

2015-01-22来源 : 互联网

网络兼职背后竟是诈骗陷阱?200多位网络兼职者上当受骗,在“帮人刷单”的过程中被卷走款项,记者统计,200多名受害者被骗约200万元。目前,受害者均已报案,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公务员被骗1.6万

家住花都的阿昆(化名)是一名公务员,大学毕业后,刚刚走上岗位的阿昆时忙时闲,萌生了做兼职的想法。于是阿昆在网络上检索网络兼职,并顺带投递了简历。

10月26日,一人从上海打来电话,自称其是森众网络科技公司,说有兼职可以做,工作是帮一些网络商铺刷信誉。对方向阿昆表示,自己是****的兼职公司,每天有几百位“刷单员”同时操作,信誉很好。

随后,该公司的客服在QQ上添加了阿昆为好友,并给阿昆一份“刷单手册”,详细罗列了刷单流程。刷单者需要在指定商城内,购买指定数量的产品,客服随后即会返还刷单者所花掉的本金以及刷单行为的佣金。

而根据***花费金额的多少,报酬的比例也不一样,做300-1000元的任务报酬为每单提成5%;做5000元以上的任务报酬为每单提成12%。例如,刷单员花500元刷单就可以得到25元的佣金,完成客服指派的任务后,客服会给刷单员退返525元的本金加佣金。

阿昆还处在疑惑之中,客服就派来了**单任务,在一家叫做乐游卡游戏点卡商城内,购买三张价值108元的话费充值卡。阿昆很快买完,随后将购买结果截图回传给客服。10分钟后,阿昆的账户内收到了客服返还的340元。不到半个小时就可以挣到16元*,如此**的投资回报比,让阿昆顿时对这份兼职充满信心。

在和客服沟通后,对方很快又派来第二单任务,和上次一样,是购买话费充值卡,**不同的是,这次需要购买九张。交易很快完成,阿昆带着订单截图向客服汇报工作。但这次,客服却对他说,由于“卡单”,这笔交易他们后台并没有完成,需要阿昆再购买一次。

起先,阿昆对此并没有太在意,而是接受了客服的指导,继续购买,反反复复购买了十几次后,对方仍然说因网络延迟或系统错误造成“卡单”,告诉阿昆需要继续交易。阿昆这时发现情况不对,但自己的账户上已经刷掉了1.6万元。

阿昆焦急地向客服讨要自己的1.6万元,对方却反复强调,交易还没有完成。几番理论后,客服把他拖入了黑名单。

网络兼职受骗者来自全国各地

受骗后,阿昆发现自己所有的*都是打给了广州翔之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之游”)。在网络上检索这家公司,阿昆随后发现,原来受骗者不止他一人,网络上竟有受害者所建的QQ群,该群内有200多位成员,都是做兼职时被骗了*后加进来的。

该群是重庆一名女大学生小陈(化名)在今年8月份受骗后所建,至今仍不断有成员加入。群主小陈向记者表示,诈骗手法类似。

根据记者统计,群内共有234位成员,受骗金额由几百到数万元不等,共计约200万元。受害者来自全国各地,其中仅广东省内受骗者即达22位。

记者发现,受害者所签约的几家兼职公司分别来自北京和上海,但是所有交易都在翔之游网络平台上进行,所以受害者都认为翔之游需对此事负责。

翔之游:我们也是受害者

昨日,记者联系到广州翔之游科技有限公司,其法务代表程先生向记者表示,*近他们频繁收到消费者的投诉,但是其公司并没有聘请任何人进行网络兼职刷单。目前,翔之游公司已经报案,随后将会配合警方调查此事。

陈先生向记者表示,行骗者是网络上的一些兼职公司,他们雇佣兼职者在翔之游平台上购买充值卡,随后要求兼职者将所购买的充值卡密码截图返还给自己,从而骗取兼职者所购买来的充值卡。

据程先生表示,翔之游公司旗下的乐游卡游戏点卡商城的消费模式,消费者可以凭借订单号去查看所购买的充值卡密码,兼职公司就是利用这个漏洞让消费者购买后将订单号告诉自己,然后盗取充值卡内的金额。今年11月10日后,该平台已经升级了系统修补了这个漏洞。

别人打着自己的旗号进行诈骗,翔之游该不该负责?程先生表示,游戏平台上的买卖实际上是正常进行的,在收款的同时,他们也向消费者售卖了充值卡。充值卡本身没有问题,而卡内金额被人诈骗走,他们无法向消费者退款。目前,该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相关案例:

今天1月,因**心切,王某加入一个名为“天猫积分众安运费险”的QQ群,并发消息求教兼职。这时,一昵称为“淡淡的、烟味。”的网友跳了出来,说他有兼职的方法,但迟迟没有告诉王某。

一直想着*外快的王某心里痒痒的,聊了一个多月后,忍不住再次询问**方法。该网友自称叫“李俊”,说可以通过“吃货”来**,但考虑到王某所在的地区太远,不适合,便让王某帮着收快递,分一些好处。

“他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将别人网购的东西寄到我这,我签收后再把东西寄给他,就这样,别人的货就被他吃了。”王某供述,“李俊”还给了他一个地址和两个电话号码,称若收到的快递是手机就给他寄过去,是其他东西就拒签或者扔掉。两人还商定,收到**部手机要寄给该网友,以后收到的手机留给王某去卖,可以分三成卖出的*。

3月6日,王某收到了寄来的**份快递,里面有一个手机配件和一张转寄单。3月10日,王某收到了一部黑色三星note3,按约定寄给了“李俊”。之后,王某又收到两部白色的三星note3,因为没卖出去,王某一部留着自己用,一部给女朋友。

3月31日,王某被南安公安抓获。

经查,该起“吃货”诈骗手段,先是由“李俊”获得淘宝买家的订单信息,假冒买家的电话与快递公司取得联系,将寄送地址、电话更改为王某的地址及电话,由王某领取快递,并将物品寄给“李俊”变卖分成。

不到一个月,王某共参与实施10次诈骗,共骗取3部三星手机(价值1.17万元)及3个手机配件(价值15元)。其中,有4个包裹,王某因害怕未领取。

法官提醒,“双十二”在即,市民网购的同时要小心诸如“吃货”的快递诈骗,一旦发现快递异常应及时和客服及快递公司进行联系,必要时及时报警。

律师说法

商城是否该负责需执法机关判定

广州君厚律师事务所邓国锐律师表示,假设中介和商城都知情,中介以拍单返款的名义与兼职者签订协议后,卷款潜逃,则对网络兼职者构成了诈骗罪,兼职者可报警处理;若是在商城不知情的情况下,中介公司利用商城网站的漏洞,窃取充值卡,则中介对商城构成了盗窃罪。与此同时,商城若无过失,则不对消费者负有责任。但是受骗者仍然可以把商城及中介一起作为起诉对象,商城是否有过失,需要执法机关进行调查后判定。

网络兼职是真的吗?其实很多网络兼职都是骗局,尤其是这些以话费、充值卡虚拟商品为主的项目,基本上都有诈骗的可能。网友们,请看紧你们的腰包,凡是需要自己掏*的兼职,都要小心了。

标签: 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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