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农村居民低保每月上调

2014-12-27来源 : 互联网

重庆低保标准涨了主城居民每月385元多了25元

*高的每月可领385元,从10月1日起执行,提标后的差额将在今年12月以内全部补发到低保专户上

惠及上**困难群众的城乡低保标准,又涨了!市民政局昨日对外发布消息:经市**第63次常务会研究,决定提高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标准。

这是继去年10月1日后的又一次提标。新标准执行时间同样是10月1日。和上次相比,新标准执行后,城市居民*低生活**标准每月涨了25元,农村居民*低生活**标准每月涨了20元,城市“三无”人员*低供养标准每月提高了35元、农村五保对象*低供养标准每月增加了45元。*高一个人一个月可以领到385元的救助金。

市**出台的文件要求,在救助管理机构内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生活费标准比照当地城市居民*低生活**标准执行。

**标准中,城乡低保标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生活供养标准为执行标准,各区县(自治县)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为全市*低标准,各区县(自治县)可根据当地财力适当提高。

重庆市*低生活**线标准及*低供养标准

重庆的救助标准,一般分三个区域。

(单位:元/每人·每月)

解读>

新标准从10月1日起执行,没领到新补助咋办?

调整后的新标准,从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政策出台的时间,已经是11月。也就是说,上个月就应该领到新标准后的补助金,但困难群众目前尚未领到。

市民政局说,提标后的差额,将在今年12月以内,全部补发到低保对象的低保专户上。因为每个区县发放低保金的时间不同,补发的时间也略有差别。

为什么许多人实际享受的低保金要比标准低?

市民政局解释,这是因为*低生活**金额,是按照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生活**标准的差额发放的。

比如,主城区城市*低生活**标准是每人每月385元,某家庭人均月收入200元,那么,这个家庭实际得到的低保金每人每月只有185元。而核定家庭收入,是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性支出后的全部可支配收入来核定。

城市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按申请人提出申请前一个月核定的家庭收入除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确定;农村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按申请人提出申请前12个月家庭月均收入(扣除直接生产经营成本)除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确定。

低保标准提高了,受益的只是现有低保对象?

重庆建立了*低生活**标准每年调整机制,市**按照我市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幅度同步调整*低生活**标准。

如果家庭收入发生了变化,低保金也会跟着变。民政部门对低保家庭分A、B、C三类,实行分类动态管理:A类每年复核一次;B类每半年复核一次;C类每季度复核一次,根据复核情况,作出调增、调减或停发低保金的决定。

A类家庭即有重病、重残人员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收入基本无变化的家庭;B类家庭即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和收入状况相对稳定的家庭;C类家庭即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在法定就业年龄内且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或灵活就业,收入可变性大的家庭。

实际上,低保标准提高了,受益的不只是现有低保对象,更多的低保边缘群体,也会享受到低保待遇。成为低保对象后,他们在医疗救助、子女入读等方面,将有更好的待遇。

CPI涨幅过快时,还是执行这一低保标准吗?

目前,重庆*低生活**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3.5%(含)时启动联动机制,向在册**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当然,连续3个月回落至3.5%(不含)以下时中止联动机制,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标签: 居民低保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