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2014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开始申报。市人社局表示,各单位务必于2015年1月31日前将《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一式四份及电子版(光盘)报送深圳市外国**局。
申报留学回国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企业法人代表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创新性强,具有市场潜力;熟悉相关领域和**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新经验者可优先考虑;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