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毕业生初始创业

2014-12-25来源 : 互联网

郑州市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帮助学生应对“史上*难求职季”。

《意见》规定,对参加服务基层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在参加市(含县、市、区)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时对其笔试成绩加分,或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对其招聘。

对到社区服务的毕业生,期满后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按照就业岗位比照相同条件人员确定工资待遇,服务期计算为工龄。

对初始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郑州市**将给予***创业补贴5000元;对创业带动就业成绩突出的,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郑州市**给予创业带动就业奖励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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