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食品不能做成片剂胶囊形态

2014-10-25来源 : 互联网

日前,食药监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记者发现,征求意见稿要求,普通食品不得声称有**功能被放在了加强整顿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的*要位置。

征求意见稿还显示,使用片剂、胶囊、口服液、冲剂、丸剂等形态,需定量食用且有每日食用限量的产品,不纳入食品生产许可(QS标志)范围。对声称**功能的上述产品,须获得**食品批准文号方可生产和销售。自2014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经营和进口未获**食品批准文号的上述产品。

中国**食品协会副***贾亚光对记者表示,普通食品不能做成片剂等规定,早在2007年就已经有此规定,但是由于部分省份进行审批时监管不严格,仍然有部分普通食品获批了上述形态;此外,国外进口的食品可以做成的形态并无具体部门进行监管,在宣传时也很难**声称**功能等违规行为,此规定的**将**这一政策漏洞。

记者发现,不少宣传从美国、欧洲进口的**食品,并没有**食品批准文号,但或多或少宣称某种**功能。以某知名电商进口食品馆中一款标榜美国原装进口的美国乐力β-胡萝卜素软胶囊为例,在产品介绍中,称其为营养膳食补充剂,又宣称有保护视力、心血管等功能,还在产品问答里面声称白内障初期的患者服用可控制病情。

“营养膳食补充剂从根本上来说还是食品,所以只要是食品就不能做成胶囊等形态。”贾亚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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