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单独二胎申请网站

2014-10-09来源 : 互联网

四川单*二胎申请网站:http://12356.scpip.cn/yuyue/sc/index.html

四川省单*二胎*新政策:

一、可申请生育二孩的单*家庭:

**类单*家庭,即“夫妻一方是父母生育的**子女”的情形,这是四川省“单*两孩”政策主要人群。值得一提的是,父母即使有合法收养子女,也不影响该**亲生子女享受“单*两孩”政策。

第二类单*家庭,为“夫妻一方是父母现存的**子女,其兄弟姐妹均在生育前死亡”的情形。这类单*家庭的界定,以死亡的兄弟姐妹是否有生育行为为标准。

第三类单*家庭,为“夫妻一方是父母合法收养或由依法设立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的情形。被养父母合法收养的子女,即使养父母有亲生子女,也可享受“单*两孩”政策。在福利机构长大的孩子,也可享受“单*两孩”政策。

二、四川可以申请生育二孩的情况:

1、病残儿。即**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

2、*生子女。即夫妻一方为*生子女的。

3、残疾军人。即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4、因公致残。即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5、生育能力。即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

6、*生女户。即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生女户。

7、高寒山区。即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生子女户。

8、婚后不育。即婚后患不育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三、四川二孩认定标准:

是否属于“二孩”以孩子出生日期为准,即3月20日出生后的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将被认定为二孩。

3月20日起,符合“单*两孩”政策的现孕夫妇(已孕未生),可按修改后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违法生育,将以修改后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时间,即2014年3月20日为时间界限。“单*两孩”家庭在2014年3月20日前生育二孩的,算违法生育,将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四、四川省网上再生育审批程序:

1、网上申请

2、审核确认

3、公示上报

4、审批发证

5、动态监测

五、推动四川单*二胎政策有效实施的步骤:

1、开展调研论证。2013年,对全省18个市、126个县(市、区)的15万育龄群众进行了抽样调查,开展了全省人口发展态势研究。组织开展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政策立法后评估工作,形成了评估报告。

2、征求各方意见。开展了育龄群众生育意愿调查,广泛听取了专家学者、市(州)人民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的建议意见。召开了全省市(州)人口计生委主任座谈会,听取了基层对启动完善生育政策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问题及风险防控应对建议意见。

3、起草实施方案。从四川省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起草形成了《四川省单*两孩政策实施方案》、《四川省人口形势及生育水平评估报告》、《四川省启动实施单*两孩政策的工作基础及政策风险评估报告》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

4、省委、省政府审议。2014年2月12日,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四川省单*两孩政策实施方案》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及有关备案材料,并经省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后上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审查。3月18日,国家卫计委复函省政府,同意了四川省报备意见。

5、省人大审定批准。2014年3月20日,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标志着四川省单*两孩政策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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