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公证的程序

2014-10-09来源 : 互联网

申请办理**的程序

当事人申请办理**,必须经过申请、受理、审查和出证四个程序。

1.申请:

公民或法人申办**,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亲自到**处办理申请手续,并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办**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代理;委托代理人代办**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有代理全的证明。

2.受理:

**处受理**后,由承办**员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受理的**事项,按照《广东省**收费标准》收取**费,申请人交纳**费有困难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审查:

**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的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其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以及需**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需**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等依法进行审查,并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收集证据。审查中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认为不完备或有疑义的,通知申请人作必要的补充或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索取有关证明材料,并可到现场作实地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积极予以协助。

4.出证:

**处对申请的**事项审查后,认为符合规定的,按司法部规定的格式制作**书。**书需要办理认证手续的(广州之外的),由**处送有关部门部门认证,并代收认证费和邮寄费用。

 

标签: 公证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