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个区县试点公立医院改革 年底前取消药品加成

2014-08-24来源 : 互联网

今年年底前,所有试点**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通过药事服务费给予补偿,并将完成35个病种收费标准的制定工作,使单病种收费达到50个。

记者今(22)日从重庆市卫计委获悉,今年年底前,所有试点**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通过药事服务费给予补偿,并将完成35个病种收费标准的制定工作,使单病种收费达到50个。

20个区县试点**医院改革

据悉,目前潼南县、荣昌县、梁平县、垫江县、忠县、奉节县、巫山县、石柱县、秀山县、铜梁区、璧山区11个县(区)正开展县级**医院改革试点;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渝北区、巴南区、合川区、南川区、綦江区、万盛经开区9个区也在探索城市**医院改革路径。

据了解,重庆将从财政转移支付、医疗服务价格、特色专科建设、人才技术对口帮扶、人员考核招录、医保资金预拨、绩效考核等诸多方面,集中向20个改革试点区县倾斜,特别是对11个实施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区县倾斜。

市卫计委方面表示,到2015年,将初步建立起**医院科学的管理体制、可持续补偿机制和规范的药品供应**、医疗**、人事薪酬、分级诊疗和监督管理制度。

年底前取消药品加成 鼓励社会办医

市卫计委表示,2014年年底前,所有试点**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通过药事服务费给予补偿。同时,适时调整药事服务费的结构和总量,完善药品零差率政策。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和检验项目价格。

市卫计委有关人士表示:“价格调整既要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但又不加重患者负担,并应在2014年年底前公布新医疗服务项目规范的价格。”

此外,重庆还将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逐步营造**医院和社会办医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满足群众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

单病种收费将增至50个 11个区县医院试点考核招聘

记者了解到,重庆还将扩大单病种付费改革。除了10月1日起执行15个单病种的收费标准外,年底前再完成35个病种收费标准的制定工作,使单病种收费达到50个。

所谓“按病种收费”改革试点,是指医疗机构在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时,以病种为计价单位,向患者收取费用的收费方式。

市卫计委方面表示,实行单病种收费,费用支付能“预见”,结算简单易懂,群众不承担住院门槛费,报销不受医保目录限制,百姓受益大。

在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面,重庆将扩大试点医院用人自**,对11个试点区县的改革医院所需中医(药)和紧缺专业本科及以上人才,可实行考核招聘。并在条件成熟时,推进改革医院实施绩效工资,通过强化绩效考核,促进服务质量、服务数量、病人满意度等绩效指标的提升,调动医务工作者参与支持改革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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