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高温津贴标准 北京室外工作高温津贴

2014-07-08来源 : 互联网

2014年北京高温津贴标准

2014年北京高温津贴标准:北京室外工作高温津贴不低于120元/月。

高温津贴的发放按日计算

对于高温津贴的发放,本市有明确规定,发放的时间为每年的6月至8月,其中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相关管理部门强调,高温津贴的发放有前提条件,*先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其次是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

根据国家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此外,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因生产工艺要求,应急*险需要,不能按规定停止高温作业或不能暂停高温时段露天工作的单位,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减少高温接触时间,同时做好防止高温中暑的应急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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