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标准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去年武汉市标准为每人每天8元。资料数据显示,武汉平均每年超过高温日(35℃以上)有20.8天。这意味着,武汉劳动者今夏可拿到166.4元左右的高温费。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执行时间为每年7、8、9三个月,并按实际工作日计算。
《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通知》公布以后,引起市民关注。市人社局相关人士称,新规政策更为细致,有利于劳动者**。不过在未**的高温津贴标准前,我市仍将执行去年标准。
按我市有关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8元。执行时间为每年7、8、9三个月,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