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海南高温费发放标准

2014-07-08来源 : 互联网

夏季高温的时候,众多室外工作者仍坚守岗位,室外工作者在特定情况下可领取高温补贴。那么2014海南高温费发放标准是多少呢?

2014海南高温费发放标准: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用人单位实行高温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每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相关要求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不包括在*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提高高温津贴而扣减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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