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似乎每年都躲不开着一年一度*炎热的夏季,这段时间便是从6月开始至9月份,各地也相继推出高温补贴。然而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2014年广东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呢?
2014年广东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每年的6-10月,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标准为150元/月。该办法明确,不论室内室外,符合条件的都可以领取高温津贴。需发放高温津贴但用人单位没有发放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至少二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对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未向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社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将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高温津贴发放双方存在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