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要求,结合各省(自*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政策与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
2003年4月16日经重庆市人民**批准(渝府[2003]104号)、国家***备案(教发函[2003]145号)正式成立,是***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全称: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2607
第三条
办学地点:重庆市璧山璧青北路1001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办学水平:市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八条办学条件
学院现有机电工程、车辆工程、建筑工程、工商管理、电子信息工程、艺术设计6个系,共开设32个专业;学院师资雄厚,结构合理,由4位享受*****特殊津贴的教授**师资团队;建有30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和61个校外实训基地,其中**财政支持校内实训基地3个;拥有**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支持,汽车、机电类实验室在同类院校中处于**地位。我院还建设有重庆市劳动和社会**局授牌的“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授予的重庆市建设行业双证制院校,以及重庆市工商局发文批准的“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基地”、“微型企业创业服务指导站”和“微型企业创业孵化园”。
学院位于重庆西部新区的中心璧山,占地1000亩,其中教学楼23000平方米;学院教学设备完善,可容纳万名学生同时上课;实验楼17000平方米、实训中心16000平方米;生活服务、体育场地一应俱全,校园布局合理,环境优美,气势恢宏。
第九条招生计划
2014年面向全国,在重庆、四川、贵州、安徽、山西、甘肃、海南、河南、内蒙古共9个省、市招生,各省(直辖市、自*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直辖市、自*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考信息及相关说明。
第十条录取规则及体检要求12下一页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