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签注过期致30人错过航班

2014-05-22来源 : 互联网

原计划25日下午3点20分从江北机场乘飞机去台湾旅游,但怎么也没想到,快上飞机时,导游突然告诉他们:由于自己的签注(去港澳台叫签注)过期,一个团30人无法登机。

旅行社副总唐某(右一)鞠躬道歉后,手写了情况说明,并希望游客谅解

跟团去台湾正要过安检,导游突然冒句话



荣昌一家建筑公司61名员工,原计划25日下午3点20分从江北机场乘飞机去台湾旅游。他们怎么也没想到,快上飞机时,导游突然告诉他们:由于自己的签注(去港澳台叫签注)过期,与她同属一个团的30人无法登机。

“这**在开**玩笑!”被迫留下的30名旅客相当气愤,在机场附近滞留**一夜,仍得不到旅行社****方案后,昨上午,几名游客代表跑到市旅游局求助。

游客临上飞机时

导游说签注过期

昨上午11时,记者在市旅游局见到游客代表肖先生和其他两人。肖先生说,他们61人是重庆中川建筑有限公司职工。9月中旬,公司与重庆新世纪**旅行社有限公司签订了61人台湾出游合同,约定行程8天,从9月25日至10月2日结束,费用每人4200元。

肖先生说,25日下午1点左右,61人从荣昌赶到江北机场,准备搭乘下午3点20分飞台北的航班。旅行社派了两个领队(即导游),一个领队带30人,一个领队带31人出行。

在场的马先生情绪激动起来,他是公司副总。“我们眼看就要过安检上飞机时,女领队韩平兰突然说她的签注过期了,我们其中30人走不了。”马先生解释,他们办的是团队旅游签注,必须团队出行。按规定,只要团队中一人签注出问题,整个团队就无法成行,更何况是肩负团队*重要使命的导游签注出了问题。

“这太搞笑了,难道旅行社派出导游前,都不检查相关证件吗?”游客们相当气愤。为赶上飞机,只好请旅行社赶紧换领队。另一个男领队赶到机场时已经是3点10分了,根本无法过安检。*终,30人因此错过了航班。

旅行社解决方案

短短6小时换了3套

马先生说,赶来机场的男领队告诉他们,旅行社负责人马上到机场解决事情。“我们在机场等到下午5点,旅行社唐副总终于来了。他一来就说,要不解除合同,按约定赔偿20%的违约金,然后送我们回荣昌。”马先生说到这里有些

哭笑不得:“哪里有这样的公司,解除合同也得双方同意啥。”

唐副总的提议立即遭到众人反对。双方协商后唐副总**,先给大伙安排住宿,26日安排旅客上飞机,并赔偿每人1000元损失。30人只好住进宾馆。马先生说,大伙没想到,当晚10点多钟,唐副总一通电话差点让他们崩溃:“不会给你们任何赔偿,尽管走司法程序,不会管你们了。”“今天更可笑,早上打来电话说8点钟到机场协商,我们等到10点也不见人影,只有跑到市旅游局求助。”

肖先生说,公司为此次国庆台湾游,从今年春节后就开始准备,耗费大量人力财力。“我们不是单纯去台湾玩,还与很多台湾建筑公司做了接洽,去台湾考察学习也很重要。”肖先生说:“现在可好,行程**被打乱了,我们在别人公司面前丧失了信誉。”

肖先生说:“我们更不能接受的是旅行社一变再变的态度,希望旅游局能给个说法。”

执法部门介入下

旅行社副总鞠躬道歉

市旅游局副巡视员刘仁菊负责处理此事。昨中午12时,唐副总被通知到市旅游局。马先生提出三点要求:“一、**今天把我们送往台湾。二、旅行社做出书面过错**。三、相关部门对旅行社要严惩,相应赔偿回重庆再协商。”

唐副总态度又变了———他低头承认,这事是旅行社严重失职。经查实,*先是女领队失职,她没有认真查看自己的证件签注有效期。其次,旅行社相关人员也没有检查她的证件。说完,唐副总起身给旅客们作了90度的鞠躬。

唐副总继续说:“我们当时也想补救,但当天飞台湾航班只剩下两次,一个航班剩下20张票,一个剩下9张。我**,今天晚上8点20分飞高雄的航班,我们已订好票,到高雄再乘坐动车与台北的31人会合。”说完,唐副总再次鞠躬。

随后,唐副总在旅游局执法队长见证下,写下本次事故情况说明。“实在抱歉。”唐副总再次鞠躬。

昨日,记者采访了新世纪**旅行社唐副总。他没否认游客肖先生等人指责他“**说法变几次”一事。他解释,起初他提出按合同约定,给予20%的赔偿,后又提出每人赔偿1000元。当晚回到单位与同事商量后,觉得这种办法不太妥当,于是提出走司法程序。他说,这些建议都是给游客们提供一个选择的机会,没有强迫的意思。

昨晚11点半,肖先生来电称他们已于11点27分平安抵达台湾高雄。

旅游局:旅行社应负全责

市旅游局刘仁菊说,这次事件是旅行社单方面事故,应负全责。事发后,旅行社负责人与旅客沟通缺乏人性化,应急处理态度生硬,必须作出深刻检查。他建议旅客回重庆后及时到旅游局举证。关于后续赔偿和处罚问题,旅游局将根据旅客举证来做处理。

重庆依斯特律师事务所程竹律师称,因为导游疏忽导致游客不能如期出行,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可找旅行社主张相应违约责任。

“车观”“远眺”景点游客可以**

今年10月1日,我国*部《旅游法》将实施。昨日,市旅游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我市除将严查低价揽客、强制购物外,旅游合同中“车观”、“远眺”等不规范字眼也将严查。

市旅游局监察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从8月开始,我市就开始以《旅游法》标准进行巡查。其中,9月中下旬以来,很多旅行社竟然采取关门闭户来逃避检查。

另外,该负责人表示,巡查中还看到一些旅游合同上在使用“车观”(坐在车上看景点)、“远眺”(远看景点)等字眼,这是明显的虚假宣传。“新法实施后,我们将会严格所有法律条款,行执法,旅行社及相关从业人员绝对不能心存侥幸。”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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