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六次主任会议决定,重庆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13年7月22日召开。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进入一审。
新买的商品房接房后,小区配套跟销售人员说的大相径庭,说好的幼儿园、绿化、健身设施大打折扣。今后,业主们再遇到这样的情况,不妨去看看开发商卖房时公示的“配套设施建设**书”。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进入一审,草案就购房者关心的商品房配套、房屋质量等问题进行了细化规定。
据悉,草案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按照开发建设方案对开发项目配套设施的建设内容,建设期限、产权界定、移交使用等事项作出书面**,并在办理预售许可手续之前填写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设施建设**书,自预售当日起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张贴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