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消息称,从2014年1月1日起,重庆将执行新的*低工资标准。标准实行两档制,分别较过去标准上涨200元。
今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消息称,从2014年1月1日起,重庆将执行新的*低工资标准。标准实行两档制,分别较过去标准上涨200元。
具体来看,包括主城九区在内的23个区县及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职工*低月工资标准为12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2.5元∕小时。
包括梁平、城口在内的其余15个区县职工*低月工资标准为11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1.5元∕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