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服务标准出台乘客上车前禁问目的地

2014-05-19来源 : 互联网

据了解,新修订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在2014年4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出租车服务标准明确规定了出租车司机须佩戴服务标志,不得在车内吸烟等行为。

随着出租车行业管理力度不断加大,服务质量也将不断提高。记者获悉,《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将于今天起正式实施。规范明确,出租车司机在运营中,乘客上车前禁问目的地,不得挑客,除包车服务外,要使用计价器,不得议价,不得绕路。

《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于2013年10月12日批准,2014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范要求,出租车司机须佩戴服务标志,运营前和运营中忌食有异味食物,不在车内吸烟,不向车外抛物、吐痰等。还规定出租车司机应使用包括“很高兴为您服务”、“请系好安全带”、“请记住我的车牌号”、“您需要打开空调吗”等26句汉语和英语常规用语。

此外,《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修改了顾客投诉回复时限,明确出租汽车经营者要按规定设置服务监督机构,公布服务监督电话,接到乘客投诉后,应在24小时内处理,10日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乘客。《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还要求出租汽车企业宜提供24小时不间断电召预约服务,同时鼓励出租汽车经营者使用节能环保车辆、无障碍车辆。


出租车服务标准要点

编辑后备厢:可供乘客放置行李物品的空间不少于后备厢的2/3。

的哥要求:需佩戴服务标志,运营前和运营中忌食有异味食物,不在车内吸烟,不向车外抛物、吐痰,提倡说普通话,使用规范服务用语

服务用语:的哥应使用包括“很高兴为您服务”、“请系好安全带”、“请记住我的车牌号”、“您需要打开空调吗”等26种中文和英文用语

载客要求:乘客上车前,不得有询问目的地等挑客行为。除包车服务外,要使用计价器,不得议价,不得绕路

出租车服务站:在交通集散地、公共场所服务地设置,在商业、医院、活动中心、密集居民社区内宜设直列式或港湾式、岛式的乘客候车站台,不得擅自关闭服务站点或改变用途

电话约车:出租车企业宜提供24小时电召预约服务。服务人员接到乘客预约后,应及时调派驾驶员,无法满足乘客需求的,应告知

乘客投诉:应在24小时内处理,10日内处理完毕,并将结果告知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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