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经营管理者要认清的欺诈行为

2014-05-12来源 : 互联网

真假行政管理人员要识清例如,诈骗分子以罚款、收取管理费用为名向快餐店骗取*财,因此经营者应学会辨认,并要根据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诈骗分子一般都会冒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人员,以检查或有人投诉为名,声称快餐店有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并当场开出*额的罚单,而作为诈骗团队中的其他成员就会假意为经营者求情,让店方交付一定数额的现金了结此事,但不能开收据。一些经营者往往会在稀里糊涂之下上当受骗。

为了避免受骗,经营者平日里应加强法*观念,注意学习、掌握法律知识。例如:

(1)行政处罚必须开具行政处罚单,且罚金一般不收取现金,也不要求当时必须缴纳,被处罚者应到指定的专门地点缴纳,同时被处罚者可以提请行政复议和诉讼。

(2)行政管理费的收取必须有正式文件,同样也没有上门收取的。

遇到上述情况时,店方可要求来人出具有关证件,或以**不在为由先稳住来人,再通过电话查证,以委婉的方式**当场交费,表示可以到指定的地点用支票缴纳。

利用伪劣货物骗取现金声称自己有一批远道而来的货物,如走私、漏税的,或从单位内或送货时弄了点货,想便宜处理掉。为了不让验货者看真切,交易时间大多会选在黄昏光线昏暗的时候。餐饮店经营者对此类来路不明的货物盛坚决不予购买,不要贪图小便宜。

欺诈的形式很多;而且花样不断翻新。但不法分了无外乎利用两点进行诈骗:一足,被诈骗人经验、知识的不足;二是,利用被诈骗人的心理弱点:所以,防范诈骗行为,*重要的一点是,快餐店经营者必须熟悉各种经济业务操作的常规、制度;对本店的管理、操作要有信心。

防止上当受骗,*关键的是要不断强化自己的法律意识,始终坚持合法经营,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就不会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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