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打造新生活 最低工资标准每年确定一次

2011-12-26来源 : 互联网

收入分配是民生大事。作为一项紧迫工作和长期任务,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分配格局,逐步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近年来重庆**的系列新政,无不显示着重庆的决策者致力于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全市人民的新路向。

明显增加低收入者收入,造就更大的中等收入群体。这,就是重庆从先富走向共同富裕的重要步骤。对此,许多重庆市民评论说,我们看到了“共富新希望”。通过改善民生行动计划,把发展与分享紧密联结起来,让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联动,劳动报酬和劳动生产率挂钩,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减轻居民医疗、教育、住房支出压力。

“提高职工工资不能仅仅依靠市场机制,而需要充分发挥**的主导作用,形成*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促进*低工资水平持续稳定提高。”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人如是说。

随后,围绕“柴米油盐涨价,工资该不该水涨船高”这一议题,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职工权益**条例》进行了审议修订,规定我市的*低工资标准由市**每年确定一次。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低工资标准,签订有集体合同的,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

此外,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工资增长机制,随经济效益的增长逐步增加职工工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应当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保持适当比例。

据了解,为进一步**职工的荷包,我市将逐步在企业推行“三挂钩”机制,即工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企业利润、高管薪酬挂钩。一线职工工资不涨,经营者和管理层工资也不得增长。对于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职工工资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但企业须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

今年4月25日,重庆建工三建*次启动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公司千名职工取得了平均每月工资涨幅达到20%的“辉煌战果”,其中一线工人的工资增幅比管理层高逾10个百分点。

3月15日,该企业工会发出邀约申请,并与资方成立谈判小组。代表人数16人,工会方和行政方各8人。从发出要约,到正式签约,协商没有想像中激烈的“讨价还价”、“战火硝烟”,两个回合下来,《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获得了职代会68人的全票通过。合同规定,职工工资涨幅需与公司效益增长同步。鉴于现在良好的发展态势,目前公司一线职工工资涨幅达到25%-30%,管理层达到15%,公积金、绩效奖也同步上涨。

协商第一年,预计企业的人力成本将多出600万元。对此,建工三建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杨帆说,短期内看似增加了“开销”,但却因此“收获”了职工劳动积极性,形成企业员工“共同体”意识。

公司利润年年走高,可自己的工资原地踏步,想提加薪,又怕老板给穿小鞋。为破除这一尴尬,今年,我市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截至9月底,我市已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2295份,覆盖企业34027个,覆盖职工1703021人。在已建会企业中,建制率由6.2%上升到61%。目前,武隆、酉阳、石柱等县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在已建会企业中达90%。

市总工会调查到,在已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大部分企业中,职工工资今年均有不同幅度的增长。“我市将用3年时间,在所有设有工会组织的企业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市总工会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举全工会之力,把协商推广当成工会工作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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