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市哪些小区的公租房即将摇号配租你知道吗?

2018-05-09来源 : 互联网

2018年3月15日,重庆市公租房管理局发布公租房申请公告(第29号),表示3月29日将举行主城区公租房摇号配租,凡在3月22日前提交申请并符合公租房**条件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此次摇号。快看看你符合条件吗?

本次摇号配租共有15个公租房小区,房源主要集中在九龙坡区城西家园、九龙西苑、金凤佳园,巴南区樵坪人家,沙坪坝区学府悦园、康居西城和渝北区空港乐园,其余小区的腾退房源也将组织摇号配租。已推出接受申请的江南水岸公租房项目商业等配套设施正在抓紧完善,待达到使用条件后及时进行摇号配租。各公租房小区的具体房源和对应申请人数可在申请点咨询了解,建议申请人结合自身需求和房源情况,合理选择申请房源。

市公租房管理局特别提醒申请人,一定要通过主城各区公租房申请点提交申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或个人“代办申请包配租”的**,以免上当受骗。

重庆公租房的申请对象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二)收入限制标准是指: 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市、区**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三) 无住房是指: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 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四)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四)住房建筑面积 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五)住房资助能力是指: 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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