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自制食品存在诸多健康隐患 慎吃 -

2016-08-17来源 : 互联网

第二,保质期限设定“各自为政”。

超市自制食品的保质期随意性很大,无严格的认证过程,如同样是豆腐,一家超市是5小时,而另外一家超市则规定为**。

第三,食品标识“缩水”。

多项国家标准都对食品包装、标识做出明确要求,自制食品也在其约束范围内。其中,《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指出,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配料清单,在食品中直接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的,应当在配料清单食品添加剂项下标注具体名称;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的,可以标注具体名称、种类或者代码。可超市自制食品的标签上,除了名称、重量、包装日期、价格以外,没有别的标识。

第四,凉菜售卖期超过4小时。

根据商务部《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制作好的凉菜应在4小时内销售完毕,并用明确指示牌告知消费者选购后尽快食用。这是因为凉菜*容易滋生细菌并腐烂。而大多数超市人员和市民均对“凉菜4小时必须卖完”的规定一无所知,认为凉菜售卖期只要不超过**就好。超市凉菜多制作于清晨,到售出时已经远远超过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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