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热夏季的到来,高温补贴也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那么你知道2015四川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吗? 2015四川高温补贴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2015四川高温补贴标准: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的标准,由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据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的标准,由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在高温环境下,施工单位还应及时发放降温用品,科学合理安排工人休息,避开高温作业。
全市高温津贴标准在2007年确定的每人每天8元—10元的基础上相应调整为每人每天10元—12元,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应将日高温津贴标准至少上调2元。高温津贴不包括在*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要据实单列,同时应计入企业的工资总额。调整后的高温津贴标准从2012年6月26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按照国家劳动**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但目前有个别企业在发工资时虽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但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低工资中,侵害了职工利益。
上面就是关于2015四川高温补贴标准的相关消息,劳动**部门提醒,高温下工作应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不得列入*低工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