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秋冬来临,给宝宝选购秋冬装要注意

2014-10-21来源 : 互联网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测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在2012年8月1日开始全面强制实施,与旧版标准相比,新国标规定婴幼儿的年龄从原来的24个月改为了36个月,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注婴幼儿用品字样,同时还注明一般适用于身高100厘米以及婴幼儿使用的产品可作为婴幼儿纺织产品。


换言之,妈妈们在为宝宝选购婴幼儿服装,必须有“婴幼儿用品”、“A类”、“GB18401-2010”字样,对不符合新标准的纺织产品将被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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