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生证补办流程

2014-10-09来源 : 互联网

如何补办出生证明

一、正常医院分娩的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程序和相关资料:

1.确定新生儿姓名(未取名字,不能办理)。

2.提供以下材料:出生医学记录(接生医院提供);出生证明申领表(医院提供,家属填写);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生殖健康证(准生证);孕产妇**册(本院建卡)。

3.**时间:为每周一、三、五(节假日除外)。

4.其他:出生医学证明为法律证件,一经办理,新生儿姓名不得更改,并要求新生儿父母中的任何一方亲自办理。

超过出生后三月及以上**的,还须提供父母双方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二、家庭接生婴儿出生证办理规定:

1.对持有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接生员接生的新生儿,由该家庭接生员出具含有出生医学证明相关内容的出生医学记录,到当地妇幼**机构办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2.对未经许可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和未取得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的人员接生的新生儿,到当地妇幼**机构办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要求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以下旁证材料:

(一)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二)该新生儿与其父母或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材料:指接生单位或个人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乡**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书。

补发办法如下:

(一)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二)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具体的补发程序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出生证明如何补办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成都出生证补办流程

出生医学证明丢失,须到当地妇幼**院补办,并提供以下材料:

原接产单位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

当地日报社刊登的作废声明;

派出所开具已报户口的证明;

父母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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