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京高温津贴标准

2014-07-08来源 : 互联网

2014年南京高温津贴标准

到了夏季户外工作者或者是在高温环境下的劳动者。那2014年南京高温津贴标准是什么?南京高温费是多少呢?

2014年南京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月200元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规定:

企业夏季高温津贴的适用条件和标准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高温津贴禁用饮料冲抵

新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同时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大限度**高温津贴切实使用到高温劳动者身上。

中暑诊断为职业病享工伤保险

新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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