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总则
**条为进一步规范西南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招生秩序,**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重庆市教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遵循“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西南政法大学。
第五条院校代码:10652。
第六条办学性质和类型:***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是经***批准的****大学,是***和重庆市人民**共同**建设的高校,是由重庆市**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电子注册的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西南政法大学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学校办学条件良好,基本设施齐备。学校占地总面积3067.76亩,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其中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600余人。学校在校全日制学生24000余人。学校图书馆是重庆市首批“古籍**保护单位”,馆藏纸质资源190万册,中外文数据库64个。
第七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研究生。
第八条办学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第九条经***批准,我校具备招收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港澳台侨生、香港免试生、内地西藏班考生、内地新疆班考生、新疆民族预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及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类别考生的资格。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执行***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办公室。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学校招生工作按照***、重庆市教委阳光招生等相关要求,把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123下一页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