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租房退租申请

2014-05-15来源 : 互联网

重庆公租房退租后能否再申请?重庆公租房退租怎么退?想必这是大多公租房承担人会面临的问题,具体关于重庆公租房退租申请的相关信息由财富重庆小编为你介绍。

哪些情况下承租人需要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1、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地区获得其他住房的,或在租赁期内超过政府规定的收入标准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2、承租人租赁合同期满,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确有特殊困难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限;拒不腾退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告,必要时市住房保障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和购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售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转租、出借的;

(三)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四)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

(五)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六)在公共租赁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七)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

财富重庆提示

承租人应到房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若还有其他疑问,或拨打公租房管理局公开电话63651390、6084152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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