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看看哪些条件可以申请生育二胎?

2013-08-16来源 : 互联网

  如今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好了,许多家庭都是*生子女,而有的人则表示想生育二胎,那么,你知道在重庆生育二胎必须要具备哪些条件吗?接下来,小编为你打探到相关的信息!  据悉,日前,国家卫生***三次回应“单*二胎”(指夫妻双方一方为*生子女的可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传闻,表示“将依据实际逐步完善生育政策”。那目前在重庆生二胎需要符合哪些条件?8月13日,从重庆市人口***了解到,大约有10种情形可生二胎。 据介绍,有一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双方均为*生子女或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  第二: **个子女经市或区县(自*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第三: **个子女患有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经医学干预后,市或区县(自*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可以生育正常婴儿的;  第四:夫妻一方经市或区县(自*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不能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第五: 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一个子女或者丧偶再婚前一方依法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第六: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烈士*生子女、二等**以上伤残退役军人或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以上伤残的;  第七: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生子女或男到*生女家结婚落户的;  第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居住在少数民族自*地区、聚居区,一方为少数民族的;  第九: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部分山区农村的*生女户、少数民族户或边远高寒大山区的*生子女户;  第十:其他特殊情形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认定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重庆市人口***表示,针对特殊情形,重庆市又先后两次下发了再生育特殊情形的通知,比如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依法生育的子女累计不超过两个,再婚后新组成家庭中只抚养的一个子女,经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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