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岸区江南水岸公租房申请时间什么时候?需要哪些材料

2017-10-31来源 : 互联网

31日起,主城区推出南岸区“江南水岸”公租房项目接受社会申请,有申请需求的市民可前往主城各区公租房申请点咨询和提交申请。那么公租房深情条件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呢?

重庆南岸区“江南水岸”公租房接受申请开始

申请时间:2017年10月31日起

申请房源:重庆南岸区“江南水岸”

江南水岸房源介绍

“江南水岸”公租房项目位于南岸区长生桥镇,紧邻重庆朝天门**商贸城。小区建设规模126万平方米,为现代高层电梯房小区,户型有单间配套、一室一厅、两室一厅和三室一厅,建筑面积30-75平方米,租金标准为10元/月·平方米。小区配有幼儿园、小学、警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设有公交*末站,农贸市场、超市、餐饮等配套商业齐全。

哪些人可以申请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在主城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材料

申请公租房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租房申请表

2、身份证明

主城区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非主城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明和居住证。

3、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明,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明。

4、工作及收入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明三者选其一。

(2)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4)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收入证明;无工作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出具证明。

5、住房情况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住房分配情况证明。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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