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女人婚前亲密行为的5个心理误区

2016-10-14来源 : 互联网

婚前夫妻行为是一个较为广泛的概念。科学研究按照**满足程度的分类标准。将人类夫妻行为划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核心夫妻行为,即男女夫妻行为;二是边缘夫妻行为,如接吻、拥抱、爱抚等;三是类夫妻行为。而本文所指的婚前夫妻行为属**种范畴,它是指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发生的亲热行为。

在恋爱期间,是否发生夫妻行为是每个人都会面对的问题,然而对于女性而言,面对男友的求欢,到底会怎样想的呢?事实上,面对这一要求,女人的反应可能不一样,或是义正言辞的拒接,或是毫无理智的陷入,或是半推半就的答应。造就这些反应不一的做法都是源于每个女性不一样的心理动机,不过据有关资料显示,女性在婚前夫妻行为的心理动机方面,却是存在着许多偏激的观念和想法。从心理学、社会学的角度将之概括为以下5个误区:

一、崇尚种种自由观念

随着西方文化思潮的涌入及我国文化的时而泛滥,冲击了有着很深文化积淀的传统道德。有些青年人盲目崇尚西方的种种自由观念,想冲破所谓传统性道德观念的自我意识非常强烈。

有的女青年说:“我们正面临八方大潮冲击,再理智的女性也会感到困惑——”道德的音乐盒巳安抚不了当今一些青年人矛盾痛苦的灵魂与肉体,她们的观念己和原始本能需要划上了等号。因而,有些女青年认为“即然巳成熟了,那么满足自己的欲望是生理需要。”有的说:“只要自己爱的快乐就行,”也有的说:“怀孕怕什么,亲热没有罪”,“女人不做一回人流不算一个完整的女人。”

在调查中,有32.67% 的女性认为“贞操不很重要,”有19.7%的亲热后根本无所谓,并说“就那么回事”等等。

观念一变,行为随之而变,当她们的爱情还处于不知道如何理智地去驾驭生活之舟时,就被**烧得不攻自破,发生了不该过早发生的夫妻行为,有的与男友周期性地****,有的虽巳预感到两人不可能*终成婚,但那种特殊的关系仍一如既往。扭曲的观念使扭曲的夫妻行为一发而不可收拾,结下了“不负责任的恶果。”

二、追求所谓“新”的恋爱方式

九十年代的中国社会,已进入***、快节奏、多色彩时期,生活方式在改变,恋爱方式也在变。有些青年错误地认为,九十年代的变爱方式就是动辄****。

有的女青年说:“常规的爱不完整。真正的爱,应该体现出博大。既然爱他,那我什么都可以给他。”、“爱就该给被爱者自由,何必等到结婚以后。”、“巳经九十年代了,含情脉脉没意思,我要走在历史的前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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