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
根据2016年8月24日重庆人社局公布的《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重庆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为:
参**市2017年度居民医保的参保人不同,缴费时间不同。
城乡居民集中缴费时间为:2016年9月至12月。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城乡居民,可在2017年9月30日前参保缴费。
大学生缴费时间为2016年秋季开学之日起的60日内,而新生儿办理*立参保缴费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
缴费后享受待遇时间规定
城乡居民
在2016年9月至12月期间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为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
在2017年1月、2月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缴清费用的次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在2017年3月1日后参保缴费的,需等待90日后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至2017年12月31日。
在渝大学生
在2016年秋季开学之日起的60日内参保缴费的大学生,享受待遇时间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新生儿
新生儿*立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其出生之日-2017年12月31日。
新生儿未*立参保缴费的,可从其出生之日起随参加居民医保的母亲享受当年的居民医保待遇。
缴费标准
注意!2017年重庆医保缴费标准有变!
2017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140元/人·年、二档350元/人·年,较今年分别上涨了30元和70元。需要注意的是,本 标准适用于在今年9月至2017年6月底期间参保缴费的参保人。2017年7月至9月参保缴费的,一、二档每人每年还将加收财政补助标准。
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2016年9月-2017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110元/人·年,二档280元/人·年,较今年分别上涨了30元和80元。
同时,城乡居民2017年度居民医保的门诊定额包干标准,仍按2016年80元/人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