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新增信贷7266亿大幅低于预期 广义货币增长13.3%

2016-06-24来源 : 互联网

央行今日公布数据显示,2月新增信贷7266亿,大幅低于此前市场预期,广义货币增长13.3%。

2016年2月金融统计数据报告

一、广义货币增长13.3%,狭义货币增长17.4%

2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142.46万亿元,同比增长13.3%,增速比上月末低0.7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高0.8个百分点;狭义货币(M1)余额39.25万亿元,同比增长17.4%,增速比上月末低1.2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高11.8个百分点;流通中货币(M0)余额6.94万亿元,同比下降4.8%。当月净回笼现金3105亿元。

二、当月人民币贷款增加7266亿元,外币贷款减少67亿美元

2月末,本外币贷款余额102.53万亿元,同比增长13.6%。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97.19万亿元,同比增长14.7%,增速比上月末低0.6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高0.4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贷款增加7266亿元,同比少增2970亿元。分部门看,住户部门贷款减少65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减少1885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1820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加8107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3326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5022亿元,票据**减少583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减少722亿元。月末外币贷款余额8168亿美元,同比下降9.6%,当月外币贷款减少67亿美元。

三、当月人民币存款增加8467亿元,外币存款增加83亿美元

2月末,本外币存款余额142.89万亿元,同比增长13.0%。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138.60万亿元,同比增长13.3%,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去年同期高0.8个和2.4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存款增加8467亿元,同比多增9273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增加2.00万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减少1.48万亿元,财政性存款减少1690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加8159亿元。月末外币存款余额6552亿美元,同比下降2.8%,当月外币存款增加83亿美元。

四、2月份银行间人民币市场同业拆借月加权平均利率为2.09%,质押式债券回购月加权平均利率为2.10%

2月份银行间人民币市场以拆借、现券和回购方式合计成交45.09万亿元,日均成交2.50万亿元,日均成交比去年同期增长92.2%。其中,同业拆借、现券和质押式回购日均成交分别同比增长134.0%、88.5%和87.4%。

当月同业拆借加权平均利率为2.09%,分别比上月和去年同期低0.02个和1.55个百分点;质押式回购加权平均利率为2.10%,与上月持平,比去年同期低1.52个百分点。

五、2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生3421亿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发生1126亿元

2016年2月,以人民币进行结算的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分别发生2916亿元、505亿元、462亿元、664亿元。

注1:当期数据为初步数。

注2:2011年10月起,货币供应量已包括住房公积金中心存款和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

注3:自2014年8月份开始,转口贸易被调整到货物贸易进行统计,货物贸易金额扩大,服务贸易金额相应减少。

注4:本月M2同比增速根据可比口径计算。

注5:自2015年起,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存款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贷款含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

2016年2月社会**规模增量统计数据报告

初步统计,2016年2月份社会**规模增量为7802亿元,分别比上月和去年同期少2.65万亿元和5807亿元。其中,当月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8105亿元,同比少增3332亿元;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减少569亿元,同比多减423亿元;委托贷款增加1650亿元,同比多增351亿元;信托贷款增加308亿元,同比多增270亿元;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3707亿元,同比多减3115亿元;企业债券净**867亿元,同比多151亿元;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810亿元,同比多268亿元。1-2月社会**规模增量累计为4.21万亿元,同比多7930亿元。

注1:社会**规模是指实体经济(境内非金融企业和住户,下同)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其中,增量指标是指一定时期内(每月、每季或每年)获得的资金额,存量指标是指一定时期末(月末、季末或年末)获得的资金余额。

注2:社会**规模统计数据来源于人民银行、发改委、***、***、**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部门。

注3:社会**规模中的本外币贷款是指一定时期内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人民币和外币贷款,不包含银行业金融机构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和境外贷款。

注4:2015年1月起,委托贷款统计制度进行了调整,将委托贷款划分为现金管理项下的委托贷款和一般委托贷款。社会**规模中的委托贷款只包括由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金融机构(即贷款人或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向境内实体经济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一般委托贷款。

注5:当期数据为初步统计数,当月比上月、比上年同期的数据为可比口径数据。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