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高温补贴标准一览表

2016-06-12来源 : 互联网

2016年重庆高温补贴标准一览表

根据《重庆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规定,2016年重庆高温津贴标准为:

高温天气期间,室内工作场所温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高温津贴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40℃以上高温工作人员每月*多可领20元/天的津贴。高温津贴发放时间*长为5个月。劳动者已经依法享受高温作业岗位津贴的除外。

1、日*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为一般高温天气;日*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为中度高温天气;日*高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度高温天气。

2、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3、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中约定,也可以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经**程序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各行业(领域)对高温津贴、高温岗位津贴有专门规定,且发放标准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按行业(领域)的规定执行。

标签: 重庆高温补贴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