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即将对强制性国标《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做出修订,原标准中的E2等级标准将被剔除,并对装修材料、人造板材、家具等产品的甲醛释放量提出更高要求。同时,还进一步细化了产品的检测方法和受检规定,涉及范围包括刨花板、纤维板和强化复合地板等家居建材类产品。
据了解,我国现有国标对人造板材及其制品的甲醛释放限量设定为两个等级,分别是:E2≤5.0mg/L和E1≤1.5mg/L,而更为严格的E0等级(≤0.5mg/L)只作为**性标准,出现在《胶合板》(GB/T9846.1~9846.8)中。由此可见,以往达到甲醛释放标准的装修材料、人造板材、家具等产品的甲醛释放量依然很高。
据有关**介绍,家居建材的木质材料本身就含有甲醛,“***”只是商家的宣传概念,实际上没有**“***”的产品。而造成甲醛含量高的罪魁祸*,是在板材加工或家具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胶粘剂。
在新国标的更高要求下,E2标准(≤5.0mg/L)将被剔除。这意味着,超过E1标准的产品将被视为不合格产品。同时,本次新国标的修订还有望进一步规范目前地板及其他家居建材类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的虚假或不规范宣传现象。部分企业在宣传中广泛使用的“E0”级、“***”及“F4星”等概念,或以国外标准、企业自造标准作为宣传噱头的现象将得以明确规范。
获悉,目前新标准的相关修订工作已进入报批阶段,有望于2016年1月1日正式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