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全面二孩细则3月底出台 生育假或增加

2016-03-14来源 : 互联网

重庆全面二孩细则3月底** 生育假或许会增加至50天

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表示:重庆全面二孩配套政策3月底**,具体时间将等到全国两大结束之后。

重庆全面二孩配套政策月底**

据新华网报道: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计生法修正案》,其中提出:全面二孩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目前为止,全国已经有13个省区市**了全面二孩的相关配套政策。那么,重庆全面二孩配套政策什么时候**呢?

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表示:重庆全面二孩配套政策3月底**,具体时间将等到全国两大结束之后。

据其表示:人大结束之后,重庆代表团回到重庆就将修订《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落实“全面二孩”政策。

重庆全面二孩配套政策前瞻(内容来自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口头表示)

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表示:按照多次调研和开会沟通的情况,要修改40多条条款。

修改内容:

1、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奖励保障、技术服务、法律责任等重要内容。

2、本次条例修改将删除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同时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3、生育二孩的夫妻取消独生子女奖励。

4、生育假或许将增加50天。(只是或许,还没确定)

目前,重庆有307万人符合二孩政策,二孩政策实施后预计每年有5万名二孩出生。

延伸阅读

全国其他城市全面二孩配套政策一览

广东

1、基本产假9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6、晚育的,增加15天;

7、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依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上海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

产假: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第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八十三天。

第二、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第三、 晚育假增加30天;

第四、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标签: 全面二孩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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