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国标 化妆品标注“全成分”是谜!

2015-12-15来源 : 互联网

上个月,强制性国标《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正式实施。其中规定,所有在我国境内生产或进口并销售的化妆品,均须在包装上真实标注所有成分的中文标准名称。

然而,一个多月过去了,这个强制性国标竟成了一纸空文。 昨日,记者走访杭城部分化妆品市场时发现,超过半数的化妆品至今未按要求标注“全成分”。

大多数品牌不标成分

标“盒子里有说明书”的其实很暧昧

其实,这项6月17日开始实施的化妆品标签新国标并不新,早在2008年就已公布,旨在给化妆品生产企业两年的准备和过渡期。然而,目前市场在售的多数近期生产的化妆品上仍没有贴上“全成分”标签。

昨日,记者在世纪联华庆春店看到,舒蕾、追风、力士等多个品牌旗下的洗发水都未标注全成分;前段时间卷进“致癌门”的霸王洗发水倒是各项成分齐全。

出现同样情况的还有欧莱雅多款产品。记者在欧莱雅男士系列的醒肤露、润肤霜、护肤液等产品的瓶身上,均未发现标注详细成分,只含糊其辞地标有“活性防护系统”。在欧莱雅的一款洁面啫喱产品上,标注的成分为“维生素C衍生物+醒肤活性成分”。促销人员告诉记者,详细的成分盒子里有说明书。

按照新规,“在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应真实地标注化妆品全部成分的名称”。一些化妆品将成分表印在说明书上,而销售包装因为有塑封而无法打开,这样导致消费者无法从“可视面”看到成分表。




标签: 化妆品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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