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要支付高温费,那么2015南京高温费发放标准是什么?2015年南京高温费发放标准发哪几个月?
2015南京高温费发放时间:4个月(6月、7月、8月、9月)
2015南京高温费发放标准:200元/月
每人每月200元,支付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可以分月发,也可以***支付4个月的津贴。
2015南京高温津贴标准是多少?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注意:
1、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2、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3、高温津贴不包括在*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提高高温津贴而扣减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上面就是关于2015南京高温费发放标准的相关介绍,防暑降温饮料不能代替高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