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疆高温费发放标准是多少?2015新疆高温费发放时间

2015-07-04来源 : 互联网

我国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劳动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那么2015新疆高温费发放标准是多少?2015新疆高温费发放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2015新疆高温费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

依据新疆《关于企业高温津贴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不能列入*低工资:

据介绍,员工在高温天气中工作领取的补助收入不得列入*低工资。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劳动法第48条中的“*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低劳动报酬,不包括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

我国高温补贴标准—气温40℃停露天作业:

新办法明确,高温天气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用人单位应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

日*高气温达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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