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00元买到人造板家具 说好的全实木呢

2015-05-14来源 : 互联网

家住海口市龙华区金盘路的王先生称,今年1月1日,他和妻子在海秀中路华深**家居博览中心三楼的“嘉富宝”家居店下单订购了五件实木家具,欲摆放在新装修的家中,共计9500元。2月11日,商家将5件家具送货上门。3月6日,王先生来到正在装修的新家中,仔细一看,发现商家**的实木家具选材并非全是实木,而是有人造板等材料混合制作在其中。

王先生说,购买家具时店中并没有样品,他和妻子是参照商家提供的一本样品图册上选择的,当时由于担心订做的家具会和宣传中的有误差,他们夫妻俩还犹豫过是否要买,但是家居店**向他们做出**,称“100%实木,不可能有假”,他们也就放心地交了押金下单。

发现花近万元买来的实木家具用材并非是全实木后,王先生电话联系了家具店**,向其讲明情况后又带其来到家中验货,希望商家能给他办理退货或者换一套全实木的家具,但对方**了他提出的要求。

“来到我家后,商家先是信誓旦旦表示这是100%的全实木家具,**没有问题。过一会儿,又说他们业内‘含30%实木的家具都可称作实木家具’。*过分的是,商家竟然表示自己可以不承认我们的家具是在他那里买的,我们凭什么去**?”王先生气愤地说。

为了证实商家“含30%实木的家具都可称作实木家具”的说法是毫无依据的,王先生还上网查询了相关资料。他发现商家卖给他的家具,基材采用实木和人造板等材料混合制做,属于“综合类木家具”。

13日上午9时35分,记者在王先生夫妻俩的带领下,来到了海秀中路华深**家居博览中心三楼的“嘉富宝”家居店。记者简单地说明来意后,家居店**娘让王先生去拿放在一旁的样品图册,让他指出当初挑选订制的家具,并问王先生收到的家具是否和册子上的款式一样。

王先生说,家中收到的家具款式的确和样品图册宣传的一样,但选材并非是当时**的全实木,希望商家能给个说法。对此,家居店**娘不予作答。

见事情无进展,记者建议拨打“12315”热线,交由工商管理部门前来协商解决。10时27分,海口市龙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龙华工商所的一名姓黄(音)工作人员致电王先生,表示他“不会鉴定家具的木材,需要等生产厂家寄材料过来看再说”。

王先生在电话中告诉这名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家具现在摆放在自己家中,可以带其到家中看一下实物,但这名工作人员**了王先生的提议,**先生想鉴定可以把家具搬到工商所给他们看。同时,这名工作人员还不愿意来到家具店现场了解情况。

随后,记者和王先生夫妇俩分别离开了家居店。11时,王先生打电话告诉记者,称10时50分,龙华工商所的另一名工作人员打电话给他,说要过来现场,但因他有事暂时赶不过来,所以便回复这名工商所工作人员有空再联系他们。

16 日上午10时,记者随同王先生夫妇再次来到了位于华深**家居博览中心三楼的“嘉富宝”家具店,此时,店里只有两名导购员。记者说明来意后,导购员拿出一本名为《韵木居--来自大自然的实木家具》的样品图册,说:“他们当初就是从这本图册上挑选订制的家具,我们也按照要求向厂家下了单,但现在不知道为什么会来找我们退货。”

王先生向导购员解释道,由于自己花9500元购买的五件全实木家具并非全实木,而是有人造板等材料混合制作其中,所以希望他们能办理退货或者换一套全实木家具。这名导购员**了王先生的要求,并向记者**说:“他们前来购买家具时,我并没有说过这是100%的实木家具,这事我可以对天发誓!”这名导购员表示,王先生购买的“韵木居”产品,他们店只是作为代售,并不属于他们店的主打产品,所以这里面到底是不是100%的全实木她们也不知道。

记者拨打了“嘉富宝”家具店王**的电话。电话中王**告诉记者,他和老婆正出差在外,无法赶来现场。同时,王**在电话中强调,王先生夫妇是按照样品图册订购的家具,自己并没有说过这是100%的全实木家具,所以也不会给王先生退换。

记者于是拨打了龙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庙工商所的电话,希望借助工商部门的介入解决此事。

上午11时,龙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庙工商所龙武副所长一行来到现场。在工商人员了解情况的过程中,这名导购员一再坚称他们并没有向王先生做出过任何**,而王先生则表示自己确实对家具的材质提出过明确的要求,双方一度发生语言上的争执。

见此,王先生的妻子符女士当即拿出手机,播放当初家具店王**夫妇和他们的对话录音:“这些家具**不是密度板加工的,我敢**,假一赔十。”“我们这个行业里,含30%实木的家具都可以称作实木家具。”“你若是找记者来‘闹事’,我们就不承认你这家具是从我们那买来的。”从录音里,现场的人都清晰地听到了王**夫妇对王先生夫妻俩说的这些话。

听完录音后,龙武表示,虽然从王先生和“嘉富宝”家居店签订的订购单来看,并没有注明对所订制的家具提出要求,但从符女士提供的录音显示,“家具店**和**娘有**订制的家具为100%全实木的,所以商家应该承担相关责任,答应王先生退货的要求。”龙武表示,等家具店**和**娘出差回来后,他会再次来到店里了解情况。届时,会就此事给王先生夫妇俩*终的处理意见。

龙武还指出,“按照国家《合同法》规定,商家所收取的订金不能超过货物总金额的20%,这个订购单的总金额是9500元,商家却收取了王先生4500元订金,是不符合规定的,如果双方发生交易纠纷,商家仍需要退还多收的订金。”

下午15时,王先生打来电话告诉记者,经过曝光和西庙工商所的介入,10分钟前,“嘉富宝”家居店**表示愿意协商解决此事,答应了他们将家具拿去退货的要求。他们将会在17日早上到家具店办理相关的退货手续。

西庙工商所龙武副所长提醒广大市民,应通过类似事件引以为戒,在购买东西时,一定要在订购单上注明清楚相关要求,这样在发生纠纷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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