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膜引起皮肤过敏 屈臣氏被多次点名

2015-03-13来源 : 互联网

近期,多个品牌面膜因含有防腐剂引起过敏在网上热议而备受消费者关注。自3月5日,商周刊开设“时尚产业消费者投诉曝光平台”后,收到不少消费者投诉,记者整理发现,因化妆品而产生的消费纠纷较多,而快消品面膜引起过敏也成投诉热点。3月9日,记者从广州市消费者协会获悉,2014年共收到面膜投诉案件 51起,其中,屈臣氏、瓷肌公司被点名*多。面对如此多的消费纠纷,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化妆品连锁店又将如何监管产品的质量问题?

快消品面膜成投诉热点

近日,市民曲**向《信息时报·商周刊》投诉称,去年8月在天河又一城的**化妆品专卖店购买了12贴某牌面膜,支付100元左右,不过购买后与真品对比,发现其购买的产品,没有**的标识(R外有个圈),没有“时间是流动”这样的字样,包装后面没有标注注意事项。曲**认为商家销售假冒产品。不过,却由于当时没有留小票而无法证实该面膜是在**购买而作罢。

而随着消费者对面膜需求的日益增加,该品类已成为各***争相追逐的热点,其质量问题也备受关注。市民程**在购买面膜时也上了当,她告诉记者,经朋友介绍,了解到“欧蒂芙”面膜的效果不错,于去年11月,在网上搜索“欧蒂芙”面膜的**代理商,通过**加到代理商郑先生,随后购买了10包“欧蒂芙”面膜,共计金额1000元。不幸的是,程****后,经官网查询是假冒产品,*后,与郑先生协商退货无效后,立即向当地工商部门立案。遗憾的是,经实地调查,被投诉地址为一栋居民楼,没有找到出售“欧蒂芙”面膜商家。

面膜引起皮肤过敏 屈臣氏被多次点名

除了假冒产品外,在面膜品类中,消费者还遇到过怎样的消费纠纷?3月9日,记者从广州市消费者协会获悉,消费者在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投诉中,关于面膜品类共投诉51起,其中,屈臣氏、瓷肌公司作为被投诉单位,投诉次数*多,屈臣氏为4次,消费者因敷在屈臣氏内购买的面膜而引起皮肤过敏为主要投诉原因;瓷肌公司为3次,化妆品引起皮肤问题以及产品邮寄过程中缺货为主要投诉原因。

市民王**去年5月18日,在荔湾区黄沙大道大道8号的屈臣氏化妆品连锁店内购买了韩束的透白平衡爽肤水、乳液、晚安面膜各一份,总值308元,当晚使用后脸部有不适感觉,就**继续使用。第二天,王**发现脸部出现浮肿、瘙痒、发烫的问题,于是马上就医,医生开据检测报告证实,该皮肤问题是使用以上化妆品导致其面部出现过敏反应。王**拿着保留的单据于5月20 日要求商家作出赔偿,不过,对方只同意退款,并未给消费者报销其他费用。王**立即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经调解,屈臣氏已退款308元给消费者并按消费者指定医院支付费用化验皮肤。

除此之外,投诉者肖先生于8月28日在南沙区珠电路4号华汇国际大厦一楼的屈臣氏购买一盒美肌面膜,价值 99元,存有POS机小票,8月24日在使用后出现红色斑点并且带有痕痒现象,其到医院就医,有医院收据,病历中注明面部因使用面膜后出现过敏。当天肖先生到医院诊断后致电商家追诉,没想到,商家并不予理会。

另外,在白云区机场路1111号鸿丽购物中心首层屈臣氏于4月7日售卖的嘉人面膜,白云区京溪大道广州大道北梅花园28号梅花园商业广场1楼屈臣氏售卖的花印保湿补水面膜均出现过产品质量问题,被工商局调查并追究责任。

消费者纠纷时经营者承担误工费

记者调查发现,在日常生活中,有一大部分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时都会怕麻烦而放弃维权,不会追究责任。实际上,消费者追责是有法可依的。记者翻阅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

有业内专家建议,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化妆品或接受美容院(店)服务时,一定要记住索取购物凭证或服务收据,如化妆品发票、化妆品使用说明书,接受美容服务的票据等。若出现皮肤问题,要保存好反映皮肤伤害事实存在的证据,如鉴定材料、就医诊断书、检验报告。

同时,也要保存好能够证明经济损失情况的证据,如损失清单、医疗处方、医疗发票、交通票据、误工证明等。“必要时,可请有资质的医院进行斑贴实验,斑贴测试结果可做为消费维权的法律依据。”

标签: 重庆财经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